近日,商务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公安部、建设部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环保总局六部委联合发布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,要求自5月1日起施行。
该《办法》的出台是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,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,节约资源,保护环境,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《办法》主要解决了四个问题:理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体系,明确了统一管理、分工负责的行业监管原则;明确了回收网点规划的制定原则;建立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的备案制度;完善了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登记制度。